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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8-7-13 09:23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人社局

办结时间

2018-07-18 11:36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2#
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8-7-18 08:54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参保居民因自身责任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因第三方责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责任人负担。
        经与人寿保险南宫支公司负责人沟通,您可以拨打电话5260678,直接联系乔经理。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保险公司须进一步核实,若核查属实,他们将按规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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