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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南宫市公安局

办结时间

2014-04-30 15:28

     我是大村乡独三村村民,我10岁的女儿及其他同学在上学期间,多次遭到该学校老师张某的猥亵。给我女儿及其它孩子造成很大的心里伤害。幸有南宫市公安局的同志介入调查,及时制止了该教师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对此,我表示深深的感谢,希望早日看到该教师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能够放心的送孩子去学校!

办理进度

公安局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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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网民您好:南宫市公安局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职责所在,也谢谢网民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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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三村民       发表于 2014-4-30 15:21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 发表于 2014-4-29 11:13
网民您好:南宫市公安局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我们 ...

谢谢,希望政府能够早日对这些违法犯罪的人做出惩罚
3#
独三村民       发表于 2014-4-30 15:24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1 发表于 2014-4-30 08:49
作为一个老师做出这样的行为,实在让人愤怒怎么还敢把孩子送入学校。希望教育局给我们一个放心的解决

是啊!老师做出这种事情,教育部门也应该有所表示吧!毕竟这些事情是在学校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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