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办答复:目前我市各住宅小区用电,大都实行电网企业对小区管理单位售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户一表”供电方式,即非抄表到户形式,合表与户表之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读数差异,从而产生了电价波动。如,在供电公司抄表到户改造前,部分片或者胡同电表与所覆盖的户表之间读数差距相当大,造成居民电价波动。由于每户居民轮流“值日”为供电公司代收电费,为此邻里之间产生了许多分歧和矛盾。因此,解决小区电价高的根本途径就是电网企业加快“一户一表”的改造进度,取消小区管理者代收电费这一中间环节,提高抄表到户率,提供便捷的电费、电价查询手段和缴费方式。这也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
关于您反映的天地名门小区电价较高的问题,是分表对总表的问题,小区物业应据实收取。我办正在对电价改革以来7-9月份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乱收费、乱加价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尽快公示7-9月份电费收、缴情况,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衷心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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