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根据《邢台市城镇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就医结算办法》及《邢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部分业务流程的通知》,城镇职工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十个月且不欠费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报销按限额支付,其中自然分娩2000元,剖宫产3000元。统筹区内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统筹区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30日内持住院收据原件、病历复印件、明细汇总原件、符合政策内生育相关材料,分娩方式诊断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等资料到医保所报销,待遇与统筹区内相同。
如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城镇职工医保咨询电话:570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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