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
发表于 2022-9-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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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0-2022.4月在人民医院结算窗口工作,2022年1月份有病人来医院问询2021年10月份的医院结算卡余额问题,因为当时是我经手办理的,操作记录也毫无问题,所以不了了之。但该病人表示还会继续来找。四月份从医院离职时,被科室主任告知需要由我来承担这1200块钱,从工资里扣掉。当时由结算科室张春苗带我去财务室签了一个保证书,说明该病人不再闹事后,才能归还我1200块钱,保证书留存在财务主任处。当月工资少发1200,也从财务主任那里得到证实。后续我想拍一张保证书照片留作证明,却被告知已经丢了。我咨询过律师,首先窗口收银,日结日清,当面点清,过后不在负责,这都是贴在医院窗口的;其次我的操作记录可查,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要让我来负责;再者说,既然这保证书是过后归还我1200的证明,丢了为什么后续没人理睬?我只是一个普通职工,有时候甚至一个月拿不到两千块,实在无法接受这种结果。无论是操作记录截图还是工资流水,甚至和科室主任沟通的相关记录我都有保存,希望领导能够帮助我,过去的时间太久,医院太欺负人!!!!! |
办理进度
人民医院: 网友您好!该职工工作期间,受到某患者投诉:为患者办理充值、退卡等业务时,医院就诊卡内预存1200元未支取却丢失。医院结算处一直协助该职工向患者解释情况,却未取得患者谅解。按照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结算窗口需唱收唱支、承担工作期间的账目核对风险,且双方已就该纠纷签订离岗协议,视纠纷解决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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