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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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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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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内容或按资质等级标准进行服务;收费标准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由价格主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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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3-5 10:14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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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3-5 10:14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内容或按资质等级标准进行服务;收费标准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由价格主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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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业主123       发表于 2015-3-7 10:38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小区物业现在是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合同是格式合同,签也的签,不签不给钥匙。谁知道他该收多少呀,所有的业主都不知道南宫小区的物业哪个是什么资质,什么资质需要收费多少服务标准。你答复的太笼统了。需要你给出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收费,假如没有该项服务需要免除什么价位的服务费。
5#
南宫业主123       发表于 2015-3-7 10:44 |只看该作者
住建局 发表于 2015-3-5 10:14
网民您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内容或按资质等级标准进行服务;收费标准在业主大会 ...


关键是小区物业现在是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合同是格式合同,签也的签,不签不给钥匙。谁知道他该收多少呀,所有的业主都不知道南宫小区的物业哪个是什么资质,什么资质需要收费多少服务标准。你答复的太笼统了。需要你给出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收费,假如没有该项服务需要免除什么价位的服务费。现在需要你给出政府指导价并且是针对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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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弩傲长空       发表于 2015-3-7 17:37 |只看该作者
市场调剂,谁懂市场呢
7#
南宫业主123       发表于 2015-3-10 18:47 |只看该作者
怎么住建局还没答复呢?标准还不好说呀,怪不得那个小区的物业都不满意呢。物业替代了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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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悠悠       发表于 2015-3-10 21:32 |只看该作者
这个住建局没两句话,就把自己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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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mngsm       发表于 2015-3-13 00:26 |只看该作者
住建部门这球踢得好 ,应进国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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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发表于 2015-3-13 08:38 |只看该作者
说了和没说的一样,这就是水平,点个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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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mngsm       发表于 2015-3-13 22:35 |只看该作者
2014 发表于 2015-3-13 08:38
说了和没说的一样,这就是水平,点个赞吧!!!

+10086个赞
12#
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0-27 15:03 |只看该作者
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价〔2010〕142号
各镇区物价所(站),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突破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提供该小区的成本测算资料于实施前30日报市物价局核定,未经市物价局批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        二、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件押金(或工本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清运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其他与装修相关的费用。具体如下:        (一)装修保证金(押金)。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不高于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完毕后,没有发现损害房屋结构、外貌和公共部位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把装修保证金(押金)在7日内退回交款人。       (二)装修人员出入证件押金(或工本费)不得高于每证10元。        (三)装修垃圾清理费。因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按规定的期限负责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运装修垃圾。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服务企业可预收水电费并逐月扣减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水电周转金等与水电费缴交相关的费用。      
四、原小区有梯灯费分摊的,在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可仍按原办法按实分摊。已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小区及新建小区梯灯费不再分摊,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五、小区内产权汽车位(或车库),其车位物业服务费按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一级服务收费每个每月不超过40元,二级服务不超过35元,三级服务不超过30元。产权摩托车位,其车位物业服务费每个每月不超过5元。        
六、提倡物业服务企业对非机动车提供免费停放服务,确需收取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电动自行车每辆每月最高为15元,电动自行车需提供充电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约定。        
七、业主住宅附属地面花园没有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不应收取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花园绿化等服务项目的,其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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