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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就医咨询

就医咨询       发表于 2016-10-22 22: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07061|回复: 2

已办理

人社局

办结时间

2016-10-26 17:21

该留言仅留言人及工作人员可见,不影响该留言继续办理

办理进度

人社局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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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邢台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住院就医。参保居民统筹区外转诊、转院人员住院的,依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及结算流程(试行)》(邢人社办[2016]103号)规定:“参保居民因病情需到统筹区域外居民医保定点住院的,由统筹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申请,填写《邢台市城乡居民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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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6-10-24 11: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6-10-25 16: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邢台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住院就医。参保居民统筹区外转诊、转院人员住院的,依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及结算流程(试行)》(邢人社办[2016]103号)规定:“参保居民因病情需到统筹区域外居民医保定点住院的,由统筹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申请,填写《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区域外转院备案表》,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待河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后,可实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医疗保险所电话:57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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