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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华康药房销售的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

127654       发表于 2013-1-11 1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46109|回复: 4

已办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结时间

2013-01-15 08:52

华康药房销售的  
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成都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走珠器(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川成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1号。产品适用范围:“本产品适用于腰间椎盘突出,颈椎病,肩周炎,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刺,扭伤及软组织损伤等人群的辅助治疗 ”。其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体南宫电视1台、2台发布违法广告,宣称 “细胞治骨疗法,每天只花三块钱,换骨只需30天;不用开刀,不用吃药,在病痛部位轻轻一抹,变形的关节灵活了,脖子能转了,腰板挺直了,风湿骨病患者能蹲能站了。”。
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且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南宫药监局为什么不作为,难道你们放年假了吗。

办理进度

食药监局网民您好:   经核实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川成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1号)未经我局审查备案,其电视广告宣传内容涉嫌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根据《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规定,我局对华康大药房经营的该产品做出了下架封存、暂停销售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将该产品虚假宣传电视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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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网民您好:   经核实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川成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1号)未经我局审查备案,其电视广告宣传内容涉嫌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根据《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规定,我局对华康大药房经营的该产品做出了下架封存、暂停销售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将该产品虚假宣传电视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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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食药监局       发表于 2013-1-14 16:09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经核实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川成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1号)未经我局审查备案,其电视广告宣传内容涉嫌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根据《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规定,我局对华康大药房经营的该产品做出了下架封存、暂停销售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将该产品虚假宣传电视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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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       发表于 2013-1-14 16:14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经核实谷德宝骨细胞修复液(川成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1号)未经我局审查备案,其电视广告宣传内容涉嫌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根据《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规定,我局对华康大药房经营的该产品做出了下架封存、暂停销售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将该产品虚假宣传电视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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