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发工资了,职工们好不容易盼到了工资,却只发基本工资的58%(只有几百元),院长给出的理由是:修盖卫生院的资金短缺。请问领导这合理吗?如果是这样,那卫生院是集体制的吗?我们有分红吗?几百元还达不到南宫的基本生活水平线,在这个物价日渐涨的社会,让我们怎么过?试问领导每月几百元的生活费你们够吗?由于全体职工不同意这样做,都拒领这几百元,事情已到僵局,请领导替我们讨个公道!我院每年的计效工资和加班费等也都是一笔糊涂帐,院长的一句:都包括在里面了。也就多就多少就少了,请问其它兄弟单位也是这样吗?请领导给我们一个明白,还我们一个公道!!!习近平都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请问这样乱差的制度是谁给他的权力???农民工工资都不可以拖欠了那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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