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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人社局

办结时间

2015-02-10 17:15

你好,听说要一次性缴纳15年的医疗保险款,但是如果不一次性缴纳,还是按照以前的延续性缴纳还可以吗?看到以上问题的答复,有一句话不明白-“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加计算”。这句话是说可以延续性缴费吧??

每年缴900多医疗保险,15年为什么会交到2万多?感觉不公平,希望还按以前的模式交款。
请解答,谢谢,急!!!!

办理进度

人社局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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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14年7月已实施邢台市级统筹,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关于《邢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时,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得低于十五年。缴费不满十五年的退休职工应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加计算。”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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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2-9 16: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3#
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2-10 17: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14年7月已实施邢台市级统筹,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关于《邢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时,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得低于十五年。缴费不满十五年的退休职工应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加计算。”鉴于以上邢台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我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都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应由个人一次性补缴,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若按在职职工标准延续缴费,应由单位向邢台市人社局签署承诺书,其单位所有退休人员均改为按在职标准缴费,即可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所电话:57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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