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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关于孩子的学籍问题

ngyp       发表于 2020-8-20 22: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345729|回复: 2

已办理

教育局

办结时间

2020-08-2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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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教育局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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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南宫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招生、入学、注册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送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四章升级、跳级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一般不允许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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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0-8-21 09: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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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0-8-21 10: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南宫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招生、入学、注册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送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四章升级、跳级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一般不允许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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