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政府网网络问政栏目 今天是

南宫民意通

账号:
密码:
注册

QQ登录

南宫市工商局一号消费警示

工商局       发表于 2017-3-16 09: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245573|回复: 1

春耕时节,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 k& I4 }( f. H2 n0 S$ W2 ]+ {
一是注意销售商是否有《营业执照》,注意假冒劣质产品的“低价陷阱”,在购买时切莫因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切记不要购买借科技下乡宣传、走街串巷兜售的农资;
$ c9 ?4 ?: ]" v$ `0 F5 Q1 H* Z- r
二是要认真检验农资的包装和标识,购买化肥、种子、农药时看清楚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正规厂家的产品,其包装上有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重、商标、养分含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内容,而假冒劣质产品包装比较粗糙,破损率高,标识不清晰;

. l' f# L- w. ~  |4 b0 f3 T; A
三是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不同的农作物对化肥、农药有不同的要求,购买时如有疑问,要向店主问清楚,使用时按照产品标注的使用说明和方法操作;

3 p3 P) b) ^& H- g( m
四是要保留相关的购买凭证,如果发生纠纷,以便后续维权;
- r3 z1 ]4 [. v; u8 y! @4 x
五是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9 \5 z4 ?1 }0 r0 n$ e 11.jpg # f- A, c5 ^, |  H' S( ^# R- H
2#
幸福一家人       发表于 2017-5-12 20:43 |只看该作者
唉,工商局真是为老百姓想啊。普及的知识点赞,可有几个农民会上网的。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fastreply! 回顶部 !return_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