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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办结时间

2013-11-08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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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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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网民您好,问题一:请与寰慧绿能南宫热力公司联系咨询。联系电话5166771.问题二:目前我市已对既有建筑进行了热计量改造,你所属飞凤西区为新建小区,没有安装热计量装置,收费标准事项可向物价局咨询。问题三:寰慧绿能南宫热力公司已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系电话:5166775.问题四:电梯住宅与非电梯住宅取暖费在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文件中未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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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百姓       发表于 2013-11-7 21:26 |只看该作者
支持!供热合同,还有缴费金额,我们五楼几乎每年都达不到18℃,如果交了,倒是达不到,谁管
3#
〇℃℡       发表于 2013-11-7 21:24 |只看该作者
这帖子必须顶起来
2#
南宫龙       发表于 2013-11-7 14:17 |只看该作者
1、到底应该是按建筑面积的85%还是90%?领导们要考虑居民的感受。
2、为什么安装了计量表却不按这个收费,安装这个还有什么作用呢?
3、今年让去银行缴费,还有没有供热合同?
4、往年缴费后屋内温度达不到18℃的住户不在少数,却没有一家拿到退费,我们公民的权利何在,我们应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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