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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公开召集落实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代表的公告 # I' ^8 y" @% [, i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居民实行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南宫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召开“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9 R! c' b. N! h* l
一、听证会代表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设1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7名,经营者2名、政府部门3名、消协1名、专家学者1名、新闻媒体1名。 - v3 L; @7 W; m4 T0 \0 @! ^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采取机关推荐方式产生;政府部门代表由我局聘请产生。 $ E/ `# C1 G1 ?8 W8 x7 U* `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L/ k- K3 X5 J/ o" v; @# _$ u四、报名方法、时间及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参加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材料到物价管理办公室报名。 . Y T6 d s& N4 j5 B* B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前 报名地点: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62室 联 系 人:李洪祺 报名电话:5050290 : T* C, S" B* Y& A; M- f
特此公告 6 W/ g2 e- P0 l
南宫市发展改革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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