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10月9日回复:“该项目由河北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于2011年8月10日开工,2012年5月底停工,合同约定是2012年7月底交房。”
购房合同规定:逾期超过90天的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出卖人需全额退款,并按每天万分之一的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现在距离2012年7月底已经达到90天,去售楼处询问能否退房,给出的答复是,退房要等会计来了,售楼部现在只是招的几个新员工和一个韩姓的管理者,他们表示都没办法退房,问他们联系他们总部或老板的方式,他们推说不知道,问他们会计是谁,电话是多少,他们说没定好是哪个会计来,他们也不知道电话什么的。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空有黑纸白字的合同,却无处去说理,真是花钱买气受。
该项目买房时合同写的是地上15层,地下1层,但是现在封顶却变成了16层,至今开发商没有已任何形式通知我们建筑跟当初的设计不符。合同也约定建筑设计发生变动时,开发商要以书面形式向业主通知,同时业主有权选择退房或继续履行合同。
该项目从一开始到签订购房合同,一直宣称其有地下车库,但是到了今年知道卖的时候才被告知没有车库,只有车位,原因是地下有电缆。先不论电缆跟车库有什么关系,就说从车库到车位的设计变动,难道不该告知业主吗?
该项目存在诸多问题,不知道住建部门是如何把关的,如何让工程干到现在。
到现在工程只是封顶,在这没门没窗没保温层的框架内能否正常施工依然是未知数,不知道以后是否还会出现欠款停工现象。至于更以后的交房后小区的物业及整个建筑群的开发都成问题。
请住建部门给出明确答复:现在我们能否按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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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住建局: 经我局近期安排相关科室进行督促协调,该项目已于9月15日复工,目前,该公司正在整顿中逐步规范,现售楼部已调换工作人员基本正常,我局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完善管理体系,尽快安排会计,确保开发企业与业主就后续过程中的一切问题严格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关于楼层高出原来一层问题,不属我局管理范围,由规划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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