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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2-12-24 11:44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2-12-31 13:37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2#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2-12-31 10:39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疫苗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儿童应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就您询问的问题,可到市疾控中心进行接种。
    同时,根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满3个月的儿童,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其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档案,一边采取预约、通知、电话、手机短信等适宜方式通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利于达到半年对预防接种卡进行一次检查和整理,完善居民档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所以,儿童最好到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预防接种,以便日后管理,利于儿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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