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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医生如何生存向上级的报告

185235.0       发表于 2013-7-14 21: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33977|回复: 10

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3-07-23 15:49

该留言仅留言人及工作人员可见,不影响该留言继续办理

办理进度

卫生局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现需1-2个工作日进行调查答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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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myt赵增华书记在《网络舆情[2013]22号》就网民反映乡村医生有关问题作出批示:请彦君同志关注了解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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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您好:   收悉您在南宫民意通网站反映“乡村医生如何生存向上级的报告”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问题   您提到“乡村医生在承担相应任务的前提下应得到百分之四十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是,实际执行三年以来从未达到这一标准”。对于这一说法,可能您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全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不是都发放到乡村医生个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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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杏林小生       发表于 2013-7-14 22:11 |只看该作者
借此宝地特向领导咨询今年的村级报销政策是什么?比如:一个家庭两口人,理应在门诊产生200元的费用才能完全使用该合作医疗本上的全部金额。患者要求买100元的降压药完全使用改本上的金额,被我拒绝了。可在我同村的同行那里实现了那位患者的愿望。找卫生院的院长理会,院长说的很圆滑,说患者满意了是我们医生的职责。如果不满意影响下年参合还得说你们村医工作没做好。
尊敬的局领导我该怎么办啊??我是学习我的同行做法越做越红火还是继续遵守局制定的政策遭同行排挤越来病人越少?
3#
杏林小生       发表于 2013-7-14 22:16 |只看该作者
这位愤青的仁兄分析的很透彻。我们村医也应该进步,逐步适应考核 绩效的制度。
4#
xsy       发表于 2013-7-14 23:09 |只看该作者
这位同志说出了很多乡村医生的心声 我们是直接服务于老百姓的 我们都一肚子怨言 怎么能拿出热情干好工作呢 望卫生局领导重视一下我们的想法
5#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7-15 16:36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现需1-2个工作日进行调查答复,请耐心等待。
6#
xiangyi       发表于 2013-7-15 18:03 |只看该作者
道出了全体乡医的苦衷,的确卫生院吃了上级给的还要吃乡村医生的补助,网采药品他们不给乡村医生直接网上采购,却从其他公司进药给乡村医生,价格比药房的零售价还高不少,这其中的暗箱操作,其中可能要有回扣,长此以往乡村医生将要关张大吉,老百姓也也真正的不到实惠
7#
ngmyt       发表于 2013-7-19 14:57 |只看该作者
赵增华书记在《网络舆情[2013]22号》就网民反映乡村医生有关问题作出批示:请彦君同志关注了解一下情况。
8#
乡村医生       发表于 2013-7-20 21:14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这个问题卫生局挺难答复的, 因为这位村医反映的问题,100%存在,静静的旁观
9#
乡村医生       发表于 2013-7-20 22:08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这个问题卫生局挺难答复的,不过实在难答复可以不答复,真要不答复吧,市委书记又有批示了,又不敢不回复
10#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7-23 09:00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收悉您在南宫民意通网站反映“乡村医生如何生存向上级的报告”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问题
  您提到“乡村医生在承担相应任务的前提下应得到百分之四十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是,实际执行三年以来从未达到这一标准”。对于这一说法,可能您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全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不是都发放到乡村医生个人手中,除了用于人员补助外,还用于健康教育资料费、小型设备及耗材购置费、交通费等物质支出。我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往年做法调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物质支出约占30%左右,人力补助约占70%左右。即:对于完成了40%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考核达标的乡村医生,给予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总额40%的70%左右的人力补助。我局在今年4月上旬对明化中心卫生院、垂杨中心卫生院和大屯卫生院所辖村医的公卫补助比例进行调查时发现,物质支出分别占35.7%、35.1%和22%,基本与30%的比例相符。
  您反映的“每个月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今年都是一分钱没有发过”情况不属实。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跟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共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拨付了3笔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月27日拨付450万,3月28日拨付72.0524万,5月13日拨付732.04万。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将2013年1-3月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60%的比例预发下去。经调查,有南杜和大屯等个别卫生院未将预发补助发放下去,我局已经督促上述单位已于5月20日全部发放到位。按照上级实行年中初评,年终总评的考核原则,我局将在7月份完成2013年上半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对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完成比例,扣减部分补助。年底绩效考核后,对全年补助总结算。
11#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7-23 09:02 |只看该作者
  二、关于一般诊疗费补助的问题
 按照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诊疗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3〕318号)文件要求,“一般诊疗费政策适用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人员在实行门诊统筹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不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和医疗机构不执行本政策”。按照我市医改进度安排,2012年12月31日起,我市所有村级定点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以,从2013年开始我市所有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就诊都执行一般诊疗费新农合补偿。
  南宫市物价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于2013年5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南宫市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备案的通知》(南价字[2013]4号)。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依照文件要求及执行标准,立即联系新农合系统软件提供商,对全市新农合定点乡村卫生室新农合报免系统进行升级。我市共有新农合定点乡村卫生室562家,截止7月 20 日,新农合系统升级工作已完成。8月份乡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报免正式进入程序。7月底新农合中心将把《关于南宫市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备案的通知》和《乡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补偿办法(细则)》下发各到各新农合定点卫生室,并依照补偿办法进行一般诊疗费报免。
  三、关于乡村医生药品零差率补助的问题
  按照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宫市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2〕130号)文件规定,乡村医生药品零差率补助,按村卫生室每月网采药品金额的15%给予。2012年12月31日起,我市全部定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当时,对各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进行了盘点统计,并通过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已在4月中旬,将所有村卫生室库存药品的补助款,以及第一季度的网采药品补助款共计100万元,按标准发给了乡村医生。第二季度的网采药品量正在统计整理中,7月底即可将第二季度补偿款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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