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网南宫民意通南宫信息南宫党务公开网 今天是

南宫民意通

账号:
密码:
注册

QQ登录

已办理

城管局

办结时间

2013-08-19 16:22

该留言仅留言人及工作人员可见,不影响该留言继续办理

办理进度

城管局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受理。

查看详细

城管局网民您好:    您提到的36元垃圾处理费,应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其收费依据为《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08]26号),其收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    依照南宫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通知》(南政字[2009]2号)文件,居民生活小区居民由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属于城市居民应交费用。

查看详细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fastreply! 回顶部 !return_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