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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3-12-25 10:37

      去年我门市发生了白天抢劫案、歹徒持刀威胁我家属把钱交出来、家属不让、与其搏斗、身受十余刀、保住了钱财、歹徒逃窜、至今未果。住院期间医药费花去一万多元、院方说这药费、这事情、农合不能报、属于案件。如果我家属不与歹徒搏斗乖乖的把钱财交出来、那歹徒不就更猖狂了吗?如果不与歹徒搏斗、歹徒就盗一家成功一次、我们是正义的、一定与歹徒作斗争、不能让歹徒的阴谋得逞。       我问问贵处领导我的医药费能通过农合报销吗?我们算是见义勇为吗?

办理进度

卫生局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尽快给您回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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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2-23 17:2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尽快给您回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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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3-12-24 12:32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您好,您爱人勇斗歹徒的行为、应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尊敬。这种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是一种力量,也是时下社会提倡发扬的正能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和规定,河北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冀卫农基(201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下情形;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新农合不予补偿。您的意外伤害是因为刑事犯罪所造成,故市医院不予报免是有政策依据的,请你理解。
有关您咨询的见义勇为的问题,按部门职能分工管理规定,不属于卫生部门业务范畴,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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