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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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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17:33

南宫凤凰世纪城小区物业乱收费谁来查处

编号:139873  部门:市物价局   提问:执政为民  浏览 105
2013-12-17 13:28:54

根据南宫物价局南价字【2010】8号文件,凡是小区物业服务中绿化、卫生、秩序维护等达不到四级以上标准的,按等外级执行。等外级是每月每平米不得超过0.15元,可南宫凤凰世纪城小区各项标准都达不到四级标准,垃圾满院飞,车辆到处停,没有保安,更没有红外线监控等。为什么从2011年1月1日至今电梯按每月每平米0.58元(电梯经常出故障长期不能使用,物业费能退赔吗?),而不是电梯的按每月每平米0.32元收费,水电费也很高,强行让业主安装他们指定的太阳能,新业主装修上料也由他们指定,价格非常贵。他们这样收费合法吗?小区物业有河北省物价收费许可证吗?他们是不是乱收费?小区物业费邢台物价办和南宫物价办有批复吗?怎么批复的?要求公开小区内所有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和依据。
[回复]

部门回复
    市物价局  
2013-12-30 09:51:48
经南宫市物价办调查,南宫市凤凰世纪城小区由康居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并提供服务,该公司是由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批的三级物业资质,且在南宫市物价办备案并办理《收费许可证》,根据《邢价经费函字[2008]11号关于对〈南宫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备案的回复》的文件规定,其收费标准为:物业费0.30元/平方米、电梯费0.3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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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4-1-3 09:59):
网络问诊督察员您好 我想问的是 南宫市世纪凤凰城物业乱收费问题 但是南宫市物价局不作为 邢台市民意通上物价局给的明确回复  南宫市物价局难道看不见还是不想管 我家问题物价局不管 我们还能奢求谁来为我么做主

办理进度

ngmyt网络问政督办员提示:网民您好,您的问政主题不明,请您说明诉求,三日内未补充的将作结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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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网友你好,你的问政我办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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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网友你好,现将你的问政答复如下:     1.凤凰世纪城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现由康居物业公司负责,该公司于 2011年11月份在我办进行备案,办理了收费许可证。该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0.32元∕平方米(0.3±10%),电梯收费0.26元∕平方米(0.3±10%),按照邢价经费函字【2008】11号文件中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     关于物业收费问题     1、物业收费实行备案制度,除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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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gmyt       发表于 2014-1-3 08:33 |只看该作者
网络问政督办员提示:网民您好,您的问政主题不明,请您说明诉求,三日内未补充的将作结贴处理。
3#
时光       发表于 2014-1-8 01:38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一.你们的批复年.月.日,南宫凤凰世纪城小区物业公司是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收费的,有电梯的每月每平按0.58元,但是电梯到了2012年10月后才能使用,并还经常出问题,没有电梯的每月每平0.32元,它们多收的物业费,业主们是有收据的,你们查看物业公司的帐不都明了吗?问二,物业公司到现在各项要求都达标了吗??你们定价不以是实为依据吗?问三,小区内规划建设.楼房.水.电.暖.气.绿化.等都没有验收合格证,怎么来的物业公司呢?四问.根椐我国有关法津.法规这样的小区是不会有物业公司的,只能是临时管理吧了,你们对这样的小区物业只能按南物价办南价字[2010]8号文件执行等外级.五问.不是你们文件说,没有{河北省物业收费许可证]的一律是乱收费吗?可物业公司到现在也没有你们的证,更没税务发票,也没有向业主公告收费的开支情况.它们存在这么多问题,想蒙混业主,你们物价办不就丧失公信力了呢?不就是与它们同流合污吗???六问,物业公司多收取的物业费我们业主怎么能讨回来.不然我们广大业主就要集体上访,讨还公道.七问,小区内物业收费标准及依椐为什么不在小区内公示,听听业主们的反映.
4#
123bbb       发表于 2014-1-9 23:49 |只看该作者
支持以上提的问题,党中央是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你们职能部门不要敷衍业主了。
5#
物价办       发表于 2014-1-13 15: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问政我办已受理。
6#
物价办       发表于 2014-1-13 15: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现将你的问政答复如下:
    1.凤凰世纪城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现由康居物业公司负责,该公司于 2011年11月份在我办进行备案,办理了收费许可证。该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0.32元∕平方米(0.3±10%),电梯收费0.26元∕平方米(0.3±10%),按照邢价经费函字【2008】11号文件中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
    关于物业收费问题
    1、物业收费实行备案制度,除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外,其他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行为(特约服务除外)均应向所在地政府价格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规模过小的住宅小区,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执行。
    2、根据文件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由业主与服务企业协商采用包干制、酬金制等形式。目前,我市凤凰世纪城康居物业公司根据邢台市住建局年审核办理的物业资质按三级服务标准收费,并应按三级服务进行服务,如康居物业未能按照三级标准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也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由业主代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履行售楼合同中的物业服务承诺。(现我市凤凰世纪城小区康居物业服务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为逐渐入住的业主服务,双方签有物业服务协议。)
    3、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1、按照《南宫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费可按月、按季预收,但一次性预收不得超过三个月”,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一次收缴全年物业费问题,我办已责令该物业公司按文件规定要求收取物业费。
    2、关于业主提到收取电梯费至今无法使用的问题,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将只收费未运行的多收费部分予以退还。
7#
民意大家管       发表于 2014-1-26 00:09 |只看该作者
物价办1.: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 费至今有的电梯无法正常使用, 但到现在都没有退还多收取的电梯费,你们怎么给业主答复.2.现在物业费还是收取一年的,你们怎么让物业公司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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