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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娩住院补助问题

小豆丁       发表于 2014-1-17 10: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08669|回复: 3

已办理

卫生局

办结时间

2014-01-17 15:41

该留言仅留言人及工作人员可见,不影响该留言继续办理

办理进度

卫生局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问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尽快回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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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因2014年新农合补偿方案正在邢台市卫生局审批,近日可到位。按照南宫市人民政府《南宫市2013年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参合农民在参合年度内,在省级定点医院机构住院,需在住院前五日内(住院不满五日应在出院之前),携带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到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转诊登记,转诊审批表内详细写着出院后需提交的相关手续,计划内生育正常分娩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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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17 15:33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问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尽快回复,请耐心等待
3#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17 15:33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因2014年新农合补偿方案正在邢台市卫生局审批,近日可到位。按照南宫市人民政府《南宫市2013年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参合农民在参合年度内,在省级定点医院机构住院,需在住院前五日内(住院不满五日应在出院之前),携带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到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转诊登记,转诊审批表内详细写着出院后需提交的相关手续,计划内生育正常分娩住院定额补偿300元,剖腹产手术住院按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报免比例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报免比例55%。
    谢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支持。
4#
卫生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17 16:31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需在住院五日内(住院不满五日应在出院之前),携带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合作医疗证、准生证到政务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转诊登记。”、
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51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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