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已派调查组进行了充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反映的2009年以前截留粮补、棉补款及卖土方问题。市纪委、大高村镇纪委已进行过认真调查,并于2009年9月6日做出了对焦金水给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二、关于今年在308国道绿化带搞非法建筑问题。此宗建筑为高村镇招商引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已提出了处理。项目法人按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的处理决定进行整改。
三、关于2009年大广高速修建时卖土方问题。此事经过了镇协调、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研究,市大广高速建设指挥部、大高村镇董土营村委会、大高村镇政府签订了临时取土占地协议书。村制定了由村双委、生产队队长各负其责的监督机制。村卖土方的收入均记入在村财乡代管帐户上,用于补偿农户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村公益事业、机井费、照明费等开支。
四、关于吃喝招待问题。该村每年发生数额不等的招待费用,但2009-2014年产生的招待费均控制在了南宫纪字[2011]21号文件规定的总额以内。
同时,调查组在调查时发现了该村收入入帐不及时问题,市纪委责成大高村镇党委按《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该村将近五年村务、财务进行公开。
如您需要咨询详细情况,请向市纪委监察局1226室联系,联系电话:0319-505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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