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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wen       发表于 2014-10-31 15:10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物价办

办结时间

2014-11-14 11:28

省长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热力价格行为,保护热力生产、热力经营单位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或者调整热力价格以及热费的收取和交纳,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十七条热费可以按用热量或者房屋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一定比例计收热费的,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九十,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补充内容 (2014-10-30 11:34):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制定或者调整热力价格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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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wen       发表于 2014-10-31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应该依法办事,强烈建议要以“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收取取暖费。请物价部门、供热部门管一管,比例不应高于80%,价格不应高于每平米16元,因为煤炭价格比去年下降了很多,同样供热成本下降。供热价格不能与石家庄比,石家庄的工资收入是我们的两倍还要高,同样是普通公务员,人家4千多,咱们1千多,人家文明奖5千,咱们是0元,为什么取暖费不低反而高呢?

补充内容 (2014-10-31 15:23):
供热公司公告称要罚老百姓,他们是执法部门吗?他们有执法权吗?有执法证吗?政府授权他们执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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