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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862663@qq.c       发表于 2014-11-3 09: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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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4 11:28

张家口市赤城取暖费按100%建筑面积收取 已责成处理
2014-10-30 08:58: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原创] 作者:宋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张家口市赤城取暖费按100%建筑面积收取 不合理”的问题。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我省规定按房屋建筑面积一定比例计收热费的,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九十,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赤城县物价局调查处理。

http://tousu.hebnews.cn/2014-10/30/content_4278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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