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首先,对您作为一名乡村医生,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一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问题:卫生局始终要求新农合基金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拨付门诊统筹补偿资金,但可能由于个别乡镇卫生院存在延迟下拨门诊补偿款项的问题,对此,我局将对该问题进行严格督查,对严重违背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拖延资金拨付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二、关于您反映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问题:给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作为补助资金必须是在全额完成分配工作量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给付的40%的70%是提前预付给乡村医生的服务补助资金,剩余40%的30%要通过年终考核在根据实际服务质量另行拨付。另外,邢台市卫生局、财政局下发文件中明确规定,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资金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我市已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合理确定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任务分工,调整了补助资金分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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