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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办结时间

2015-10-14 14:28

南宫市,自1979年到1990年中,国有工业企业由24家上升为40家,国有商业服务业由479个,上升为38家公司,19家中心社,768个门店的庞大的国有企业、商业服务业群体,容纳了23747人享受着国有干部职工待遇,用老百姓的话说是“吃皇粮的国家人”,然而从1990年开始到2008年,18年间南宫市委、市政府默视国有工业企业和商业服务业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关停、破产了几乎所有的国有从业单位,只保留了供电公司、惠民BB肥厂、南宫迎宾馆、南宫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4家仅有在职职工778人的国有单位,也就意味着有22000-23000人丢了赖以生存和养家糊口的饭碗,有无尚光荣的“国家人”变成了党和国家的弃儿,可以这样讲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的国有干部职工有92%-96.8%的人员失业了,引申到全国是个什么概念可想而知。如果按全国有国有干部职工3亿的话,要有2亿8千万到2亿9千万人下岗失业,这些人的生存问题才是国家的重中之重。
     再说转业志愿兵从1983年开始这群非官非兵又在国家法律和规章条例中享受干部待遇的人进入地方,由于是总参牵头,民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安置,这些应按干部安置的人却被民政按城镇义务兵退伍对待,相当然的按职工安置于厂矿工企业(自己有门路的进公检法和政府机关部门,民政只是走一下程序),真正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仍打洞,谁让你没个好出身,好背景呢,南宫市从1983年到2005年共安置308名志愿兵,这些人在庞大的国有失业人员中只占1.2%,但这个群体自身的失业率可是90%-99%,虽不是100%,但也是骇人听闻的不争的事实,这些应该正常生活的群体,上有老人年迈,下有儿女待哺,他们却没了经济来源,被定为自主就业者,低保人员,军官的自主就业是带工资的,月收入哪一个低于5000元呢,然而士官的自主就业却是无工资的,士官在部队上的工资与同年度的军官工资只差一个军衔费和职务津贴,工资数相差不大,但转业后的待遇是天壤之别,这更是重中之重不能没人管没人问

办理进度

民政局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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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给予以下答复: 该同志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单位服务范围内,请咨询相关单位,我单位无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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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EWSMY       发表于 2015-10-9 12:44 |只看该作者
有22000-23000人丢了工作?不会吧?
3#
脱氧剂       发表于 2015-10-9 14:41 |只看该作者
没人管白说
4#
GOLD       发表于 2015-10-9 16:22 |只看该作者
两大经济区就没有个国有企业吗,肯定有,现在南宫市委、市政府号召同农村人联合搞农村淘宝合伙人呢,你们下岗的人来农村吧,国家不养你们,农村人养你
5#
喜成因       发表于 2015-10-9 16:37 |只看该作者
经济体制问题
6#
vinda       发表于 2015-10-9 17:02 |只看该作者
回农村吧农村人养你们
7#
pingping       发表于 2015-10-9 17:41 |只看该作者
做淘宝达人
8#
无碳复写       发表于 2015-10-10 00:02 |只看该作者
9#
民政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10-10 11:15 |只看该作者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已受理
10#
民政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5-10-10 11:16 |只看该作者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给予以下答复:
该同志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单位服务范围内,请咨询相关单位,我单位无权答复。
11#
失业的转业军人       发表于 2015-10-10 12:31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民政局的退伍军人安置科可以高调的答复,308名志愿兵是完全安置了的,上没上班因为对他们已经作出了安置,无论是工业企业破产还是重组过程中下岗失业的,还是商业服务业关停改制而下岗失业的都已经同民政无关了,但作为这些在部队上非官非兵却有着干部待遇的志愿兵,只要他们在世上存活一天,他们都是按国家的兵役法和安置条例应该妥善安置的人群,只要他们不从南宫市移民,这308名转业志愿兵都是民政局安置优抚科的责任,同伤残军人一样有着你们不可推辞的责任(不说推卸责任太政治化)。这应该按干部待遇安置的人群你们按城镇义务兵对待安置,本身就已经错了,你们还想推掉你们的妥善安置责任吗?我不多说,因为我是你们除安置科王科长外,被说成已经不属于民政管辖的的人之一的,实话讲只要我在南宫生存你不管是不可能的
12#
失业的转业军人       发表于 2015-10-10 12:50 |只看该作者
你们对兵役法和安置条例不管怎么解读都不应该把转业的同退伍的等同对待,你们接收的有退休的志愿兵(士官)吧,他们的工资待遇你们不知道吗?按常规你们应该同市委的组织部、现在的公务员局协调安置这308人以公务员待遇的,这批人中不单单是义务兵转的,还是军校毕业生,因部队的改革,由军官改成军士长(当初没定性为志愿兵),后同专业军士统称志愿兵,再后来统一称士官,2000年后两年义务兵役制的改革更是乱了章法,但无论怎么改,转业的概念没有改,退伍军人安置科的科员们,请你们好好研究一下兵役法和安置条例吧
13#
失业的转业军人       发表于 2015-10-10 14:13 |只看该作者
你们难道等这帮人群都60岁以上再管吗,如抗日的八路军和国民党军队内的抗日人员一样发年老补助金?难道把昔日的阵亡国民党军人评为烈士而纪念抚恤,你们把同他们作战的共产党军队当成什么了?活着的转业军人你们不管,非让军人们战死杀场你们才管吗?
14#
失业的转业军人       发表于 2015-10-10 14:35 |只看该作者
308人不多,但政治影响很坏,你们可知道为什么在市区招城镇义务兵入伍现在很难吗?你们可知道在有过考学被定成志愿兵的农村为什么无人应征吗?你们可曾想过昔日志愿兵的后代为什么他们拒绝让子孙后代当兵吗?你们难道对你们的渎职没有意识到后果吗?说句良心话,有体制的原因,但95%的责任是你们安置科的,你们错解法律和规章制度,把转业军人当退伍军人对待了,言到为止,王科长对这近400名转业的军人,在你心中要有一个方案,报请邢台市民政局也好,报请河北省民政厅也罢,你总要有个说法,别等都60岁以上了再想起来进行抚恤,让转业军人上访中止的令牌就在你们民政局退役军人安置科,别推卸责任,只要一天中国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你们就要对这308名无一不是共产党员的转业军人负责、且是必须负责到底,病故了都有怃恤的。
15#
失业的转业军人       发表于 2015-10-10 15:17 |只看该作者
民政局 发表于 2015-10-10 11:16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给予以下答复:
该同志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单位服务范围内,请咨询相关单位,我 ...

这个问题民政局的退伍军人安置科可以高调的答复,308名志愿兵是完全安置了的,上没上班因为对他们已经作出了安置,无论是工业企业破产还是重组过程中下岗失业的,还是商业服务业关停改制而下岗失业的都已经同民政无关了,但作为这些在部队上非官非兵却有着干部待遇的志愿兵,只要他们在世上存活一天,他们都是按国家的兵役法和安置条例应该妥善安置的人群,只要他们不从南宫市移民,这308名转业志愿兵都是民政局安置优抚科的责任,同伤残军人一样有着你们不可推辞的责任(不说推卸责任太政治化)。这应该按干部待遇安置的人群你们按城镇义务兵对待安置,本身就已经错了,你们还想推掉你们的妥善安置责任吗?我不多说,因为我是你们除安置科王科长外,被说成已经不属于民政管辖的的人之一的,实话讲只要我在南宫生存你不管是不可能的,308人不多,但政治影响很坏,你们可知道为什么在市区招城镇义务兵入伍现在很难吗?你们可知道在有过考学被定成志愿兵的农村为什么无人应征吗?你们可曾想过昔日志愿兵的后代为什么他们拒绝让子孙后代当兵吗?你们难道对你们的渎职没有意识到后果吗?说句良心话,有体制的原因,但95%的责任是你们安置科的,你们错解法律和规章制度,把转业军人当退伍军人对待了,言到为止,王科长对这近400名转业的军人,在你心中要有一个方案,报请邢台市民政局也好,报请河北省民政厅也罢,你总要有个说法,别等都60岁以上了再想起来进行抚恤,让转业军人上访中止的令牌就在你们民政局退役军人安置科,别推卸责任,只要一天中国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你们就要对这308名无一不是共产党员的转业军人负责、且是必须负责到底,病故了都有怃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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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ing       发表于 2015-10-11 01:32 |只看该作者
17#
不上课       发表于 2015-10-12 21:12 |只看该作者
某领导的语言现在是体制问题市里解决不了,省里也够呛,对于当兵谁让你们当那么多年兵的,当2年早早回来不就好了?
18#
AMD       发表于 2015-10-13 08:01 |只看该作者
军转士官没人管的
19#
龙泽湖之       发表于 2015-10-14 14:23 |只看该作者
好铁不打钉
20#
CHERR       发表于 2015-10-16 13:31 |只看该作者
好男不当兵
21#
吉祥鲟       发表于 2015-10-19 09:55 |只看该作者
民政局 发表于 2015-10-10 11:16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给予以下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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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放推辞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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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产业       发表于 2015-10-19 13:20 |只看该作者
南无阿弥陀佛
23#
马航失联       发表于 2015-10-20 23:3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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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发力       发表于 2015-10-21 16: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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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字眼将废止       发表于 2015-10-22 10: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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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帐号       发表于 2015-10-22 10:21 |只看该作者

上来瞅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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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市公部       发表于 2015-10-22 13:4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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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网络问政       发表于 2015-10-23 00:46 |只看该作者
民意通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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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0-23 14:39 |只看该作者
民政局 发表于 2015-10-10 11:16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单位给予以下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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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政府就有义务帮助解决或者指条明确的负责人的单位,这样说了一句,太不负责任了,太让你们的衣食父母老百姓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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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测试       发表于 2015-10-24 17:17 |只看该作者
职能部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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