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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

办结时间

2015-10-27 17:00

     锦绣花园小区从2007年开始入住业主,一直使用他们自己打的井水,也不知道达不达标,电费也一直随便涨价,居民照明电到底应该收多少,不是电力局说了算,也不是小区的业主们说了算,小区的物业随意涨价,电费每度0.59元,水费他们自己的井水每吨3.1元,谁给他们的权力不经过业主们的同意随意涨价,锦绣花园物业这是欺行霸市,垄断物业强制服务,强买强卖,无视法律。现在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隔阂很大,矛盾加大后以防发生群体事件,请有关单位认真对待核查后给予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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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物价办网友你好,你的问政我单位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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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1、电费问题:我办已在http://www.ngmyt.com/thread-286395-1-1.html《关于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说明》中详细解答。 2、水价问题:根据调查,锦绣花园住宅小区属自备井供水方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只对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进行政府定价管理,自备井供水价格,建议由自备井产权所有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商解决,并进行合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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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维护,一直在改变
2#
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0-19 10:37 |只看该作者
看看效果,服务意识咋样
3#
南宫市市民       发表于 2015-10-20 20:17 |只看该作者
估计没人管!
4#
五招发力       发表于 2015-10-21 16:37 |只看该作者
南宫市的水费真便宜,收费的时应该学上海,把用水1.5元和排污1.6元分开他就不叫了,电费5.9也没高呀,怎么就高了呢
5#
龙泽湖       发表于 2015-10-22 08:57 |只看该作者
还真不知道电费该多少钱?龙泽苑是0.59元一度,而且是预付费。
6#
教师       发表于 2015-10-22 13:37 |只看该作者
有人管吗?
7#
玉帝折枝       发表于 2015-10-23 11:48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有利益挂钩
8#
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0-23 11:54 |只看该作者
玉帝折枝 发表于 2015-10-23 11:48
是不是有利益挂钩

也许是不作为、也许是怕得罪物业、也许是之间有约定、也许是私下有交易不可告人的、也许是住房维修基金私下利益双赢,这一切的一切,如果不解决多有可能,不得不让人引起怀疑。
9#
物价办       发表于 2015-10-27 11: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问政我单位已受理。
10#
物价办       发表于 2015-10-27 12:01 |只看该作者
1、电费问题:我办已在http://www.ngmyt.com/thread-286395-1-1.html《关于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说明》中详细解答。
2、水价问题:根据调查,锦绣花园住宅小区属自备井供水方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只对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进行政府定价管理,自备井供水价格,建议由自备井产权所有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商解决,并进行合同约束。
11#
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0-27 15:01 |只看该作者
物业和开发商隔离,业主和物业协商解决,重新竞标物业,才能完成此项任务,谁应该改成自来水,点应该一户一表直接对电力局这样才合理,问题是政府谁来出头帮忙解决。(自备井产权所有者)到底是谁,他不愿放弃又咋办


补充内容 (2015-10-28 09:28):
水和电完全由自来水和电力局统一收取才对,以防有误解
12#
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0-27 15:04 |只看该作者
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价〔2010〕142号
各镇区物价所(站),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就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突破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提供该小区的成本测算资料于实施前30日报市物价局核定,未经市物价局批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        二、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件押金(或工本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清运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其他与装修相关的费用。具体如下:        (一)装修保证金(押金)。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不高于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完毕后,没有发现损害房屋结构、外貌和公共部位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把装修保证金(押金)在7日内退回交款人。       (二)装修人员出入证件押金(或工本费)不得高于每证10元。        (三)装修垃圾清理费。因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按规定的期限负责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运装修垃圾。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服务企业可预收水电费并逐月扣减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水电周转金等与水电费缴交相关的费用。      
四、原小区有梯灯费分摊的,在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可仍按原办法按实分摊。已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小区及新建小区梯灯费不再分摊,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五、小区内产权汽车位(或车库),其车位物业服务费按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一级服务收费每个每月不超过40元,二级服务不超过35元,三级服务不超过30元。产权摩托车位,其车位物业服务费每个每月不超过5元。        
六、提倡物业服务企业对非机动车提供免费停放服务,确需收取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电动自行车每辆每月最高为15元,电动自行车需提供充电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另行约定。        
七、业主住宅附属地面花园没有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不应收取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花园绿化等服务项目的,其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  
13#
供暖       发表于 2015-12-2 13:08 |只看该作者
哪有物业的资产?锦绣花园所有的产权都是我们业主所有,物业算他娘逼啊!物业公司更不是人揍得
14#
weiminqingming       发表于 2015-12-10 10:29 |只看该作者
整治物业公司垄断现象,不作为乱收费现象,态度恶劣现象,实行公开竞标服务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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