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号左右早上我爸上班的路上一个电动车逆行撞到了我爸爸,当时还让我们去医院给她看病 ,我们也没怪是她的责任陪她去了,医生说没事,我爸脚腕被她撞伤了。下午她报警了说我们逃逸我妈去了交警队,我爸腿受伤了不能去,我妈讲述了跟她去医院的过程,交警说那你不是逃逸,我妈就走了。这都过去快一个月了今天又找我们了,我们去不了就要找我们家里来了,我想问下政府部门,办案会这样拖拖拉拉吗。过了一个月了要,又找我们来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交警队是不是应该有备案或者案例号什么 的。希望政府部门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事。 |
|
办理进度
交警大队: 在此交通事故中骑乘电动车的当事人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联络通知了当事双方,就案情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肇事后逃逸情况不符,不属于逃逸事故。
随后,民警对事故双方开展调解,然而双方所说的事故状况不一致,无其他佐证,难以事故责任认定。所以,大队在2016年1月7日对此事故责任认定进行了中止延期。
大队将出具此交通事故证明,却联系不上骑乘摩托车的当事人,请当事群众配合事故民警工作,领取交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