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凤凰世纪城小区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的物价部门核发《河北省收费许可证》等有关部门核发的凭证呀,它们的各项收费又比其他小区高好多,这不是乱收费吗?
第二、小区内各项建筑设施,都没有通过政府任何部门的验收合格,小区各项物业服务都达不到等级标准,应为等外级,为什么还按三级以上标准收费呢?
第三、最近小区物业公司又要收取2016年度物业费,还让业主另交100元公摊电费这样合法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以法严查,并向业主公开处理结果;
物价局回复说上述问题不在他们职责范围!请问,验收不归物价管,物业等级备案、收费标准也不归物价管吗?!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14]12号)中明确规定:
第一, 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物价局可有根据凤凰世纪城物业公司服务等级等标准因素,制定该物业公司服务收费标准?!
第二,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 同中约定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凤凰世纪城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可有在物价局备案?!
第三,物业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凤凰世纪城业主多次在民意通平台举报凤凰世纪城胡乱收费,随意涨价,且无任何公示及说明,物价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可负起监督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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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物价办: 网友你好,依据《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请您提供相关证据及时与我办联系。电话0319505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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