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直接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2、审核:在村委会协助下,乡(镇)政府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3、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政府组织村民代表、包村干部或者社区相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召开听证会、初步确认低保对象后张榜公示;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报送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查,尽快做出审批决定。
如果您对你们村享受低保家庭有异议,可向民政局举报。
举报电话:5195810-8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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