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部队遗属,部队转移交接在2010.9.24入南宫市,之后干休所发的一部分资金从2011年开始按月发放,优抚科从2012年1月21号才开始发放,请问这一年的钱为什么不发?曾经咨询过优抚科,说什么时候批下来什么时候发,就算按这个标准,在2011年的9月已经批下来了,为什么到2012年才发?也曾经去找过当时交接的办事人员,说这个钱应该给发,但是一直都没有看到给补。直到今天才看到优抚补助标准,感觉发的根本不够,而且每个季度发的钱有时候一样,有时候不一样,从来没有人给过任何解释。因为信任,从没有过问过钱是否对不对,但是看到文件,才知道补助标准是多少。因为身体原因一直跟随子女在外地,不能及时去和他们沟通,打电话过去解释是让带折子过去查,人能过去还用这么费事吗?请问这开始发的时间和金额到底有没有文件规定?少发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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