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人社局 于 2017-12-27 16:35 编辑 " Y8 U! K% y+ Z/ s: F+ @/ e. Y& L
# Q7 T5 `1 M3 z# u/ _3 h2018年度新生儿参保登记须知 (自2018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儿) 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2018年度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到南宫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度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登记的,视同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度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计生部门核发的生育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儿须是南宫市户籍)。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未参加南宫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还须提供参保地经办机构2018年度个人参保证明。如果父母双方参加南宫市职工医疗保险的,2018年度新生儿住院须登记新生儿姓名。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电话:5168286。/ {1 ~4 x0 [# A# S0 t
办公地址:南宫市106国道广电大楼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 R( m$ D: S3 S: j
0 L# n+ e2 n' Q+ J7 \ 南宫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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