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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8-1-5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地税局

办结时间

2018-01-05 13:57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2#
地税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8-1-5 10:01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税〔2016〕2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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