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患者病故后,患者家属到长城医院开死亡证明时,患者家属按照医生要求,提供了已故患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及亲属关系等证件,之后,拿到了死亡证明。不知什么原因,长城医院医生郝立元在没有已故患者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情况下,又为其关系人开出了死亡证明,以上现象,是不是暴露出南宫长城医院管理不规范?是不是医生郝立元职业道德素质低?请各位网民给评评理!如此做法,有病还能去长城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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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卫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患者高奎山于2016年11月13日14:00分死亡,死亡原因:胃癌。
2016年11月21日其女儿携带死者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来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一份。
2018年1月5日,其妻子携带死者户口本原件(2018年1月2日南宫市公安局大庆街派出所签发)、妻子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自诉死亡证明丢失,来医院申请补开死亡证明,并写了书面证明(证明内容最后内容:如有其它事情发生,后果自负,与医院无关,并有其妻子签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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