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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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市民监督法制办工作表示感谢!
2017年11月11日,我办按照邢台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部署,组织进行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试卷由邢台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阅卷。邢台市政府法制办将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发至我办后,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制度的通知》(邢政办字〔2016〕26号)文件要求,我办立即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领取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统一交回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若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遗失,该部门需公告声明作废。不存在“同事的行政执法证注销后才给新增人员发证”的问题。
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前,安监局报送我办参加考试人员为18名,其中,需年检的行政执法人员16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名。2018年2月份,我办已将安监局新增的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发至该局,年检的行政执法人员不用重新发证。不存在“扣证不发”问题。
我办衷心欢迎广大市民继续监督法制办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法治工作水平。
南宫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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