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路毓秀苑门口对过,有个肉夹馍石头饼摊,摊主是个50岁的夫妇,男的胖的**,一脸横肉。前天在这买了两个肉夹馍,吃完就拉肚子,折腾了两天。请问食药监部门,这个摊点有营业执照吗?谁来监管他的食品安全问题?出了食品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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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市场监管局: 网民朋友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摊点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摊点未取得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一人”无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取得小摊点备案卡后方准经营。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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