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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关于收取门市垃圾费问题

was3000       发表于 2019-4-25 22: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155709|回复: 2

已办理

城管局

办结时间

2019-04-2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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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城管局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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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网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具体答复如下: 1、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通知》(政字【2009】2号)第六条规定:沿街门店(包括各类市场内门店)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我局组织收费人员进行沿街门店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按照经营面积核算 收费金额,并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全额上交市财政,不存在您反映的乱收费多收费现象,如您对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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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管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9-4-29 09:00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受理。
3#
城管局 2023年度先进单位 2022年度先进单位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9-4-29 10:19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具体答复如下:
      1、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通知》(政字【2009】2号)第六条规定:沿街门店(包括各类市场内门店)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我局组织收费人员进行沿街门店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按照经营面积核算
收费金额,并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全额上交市财政,不存在您反映的乱收费多收费现象,如您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到市城管局办公室进行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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