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gyygesl 于 2019-7-14 23:17 编辑
本人今年在南宫体育活动中心游泳馆办理暑假卡,说是自办卡当日至8月31日任意时间段可以来游泳。今天去游泳,遭到了几个外地口音教练强制要求所有非游泳班的人都去一米八的深水区游泳,其中包括很多不到一米四的孩子,并发出小孩子在深水池发生溺亡事故由他们负责这种不当言论。遭到不会游泳的本人拒绝后,几个教练迫使游泳班十几个小孩子围堵我十几分钟,试图使我溺水或使孩子们发生意外,不顾孩子们在水中的安全,把孩子们当做报复工具,故意利用孩子和我产生身体碰撞。请问,这种完全不把孩子生命安全放在眼里的教练是如何进入岗位的?
我想问市场监管局、文广新体局和应急管理局,游泳馆霸王条款欺瞒顾客,只让顾客在深水区游,把“浅水区”和“深水区“这种众所周知的常识,口头换成“教练区”和“游泳区”用以狡辩和模糊责任,并且办卡交费之前并未告知,逼迫水性不好的人和一米多的儿童去往水深一米八的深水区,置别人生命安全于不顾,是否符合健康文明安全的市场秩序?是否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是否能代表南宫作为市级文明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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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市场监管局: 网民您好: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游泳馆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履行了公示提醒义务,没有发现违反市场监管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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