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征收,各个渠道的缴费受理期为每月1日至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征缴方式采用自行申报。
(一)代办员代征缴费
缴费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村(居)委会通过社保费便携式缴费终端,刷身份证或录入身份证号码,使用银联卡或扫码进行缴费。
(二)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
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如含字母,需大写),点击“查询”获取居民登记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按钮,系统跳转到支付页面,点击“立即支付”完成付款。
(三)微信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
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城乡居民缴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如含字母,需大写),点击“查询”获取居民登记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按钮,系统跳转到支付页面,点击“立即支付”完成付款。
(四)手机云闪付APP缴费
手机云闪付APP缴费渠道:使用手机进入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政策咨询:南宫市医保局 5168286
缴费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南宫市税务局 5169310
2020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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