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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0-11-9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农业农村局

办结时间

2020-11-09 17:05

网民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经受悉!
2#
农业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0-11-9 16:11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我省规定标准为一户不超过233平方米。
自2020年7月,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已下放至乡(镇、办事处)。
您申请宅基地建房,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承诺书》,由村组织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宅基地审批窗口审核批准。
具体审批建房流程咨询您所在乡镇的宅基地审批窗口。
目前此项审批事项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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