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iaobawang 于 2021-9-7 08:52 编辑
情况说明
1、2017年6月1日和尚水龙庭(南宫市宏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出卖人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房屋验收、交付。 2、2020年6月17日,去售楼部拿交钥匙装修房屋,当时问什么时候办贷款,答复:正在办理不急,先拿钥匙装修住呗。 3、2021年8月8日,开发商打电话,就是让我拿购房合同去售楼部,被告知8月31日需向开发商账户,按照银行贷款一样按月付款给开发商,否则开始采取措施。
4、2021年9月3日,物业小区人员把我楼房供水停下,逼我交钱!
5、尚水龙庭9、10、11号楼11层,在住建局均无备案,设计图纸没有11层
(1)、贷款未办下是开发商的责任,我们不是批下贷款不还 (2)、催交房款,不交就给断水,不让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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