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和南宫市科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中景官邸二号院4号楼的一处房产,建筑面积133.44平米,今年5月份给了不动产权证,产权证建筑面积130.4平米,少3.04平米,就是按原先的价格也应该退回7000元,从购房至今已有9年,别说利息了,就是多付的房款至今也没有退给,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像我这种情况的有好多户,让有关部门协调一下,谢谢。 |
办理进度
住建局: 经调查,目前,开发公司正在陆续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负责人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尽早退还面积差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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