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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 孩子学籍问题

张呈烨       发表于 2022-1-5 21: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313761|回复: 2

已办理

教育局

办结时间

2022-01-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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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

教育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南宫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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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南宫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第八条小学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从学生入学之日30天之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的学籍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学生一学年升一级。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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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2-1-6 14: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南宫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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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2-1-7 17: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南宫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第七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第八条小学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从学生入学之日30天之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的学籍号。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学生一学年升一级。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在后台统一进行,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第七章第三十五条学生毕业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由学校在7月30日之前完成。
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教育局教育股,电话:52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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