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南宫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和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供养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可享受生活补助;小学资助标准为寄宿学生500元/学期,非寄宿学生为250元/学期。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3195263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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