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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南宫教育的关心支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69号)要求,“没有落实分级聘任政策的地方,要尽快实施。”2011年11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实施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工作”,之后,教育局联合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邢台市岗位设置细则等文件精神,在多次深入基层学校调研、反复征求校长、教师各群体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政府常务会研究意见,制定了我市教师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意见,下发至各学校。实行局领导包联制度,对包联学校的分级聘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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