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按照《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等有关规定的通知》(邢医保字〔2021〕29号)文件,我市门诊慢(特)病在全市推行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网上随时申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本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可登陆“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系统”)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门诊就医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经申报、初审、复审,申报人(或代办人)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咨询电话:城乡居民医保:51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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