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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2-11-16 14:10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医疗保障局

办结时间

2022-11-16 15:24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
2#
医疗保障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22-11-16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2022年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到2022年12月31日。如2022年出生的新生儿未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和缴费,直接办理2023年参保缴费的,将无法补办2022年新生儿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
自2023年起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度个人参保费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视同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度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下年度参保费用,享受下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您可拨打电话咨询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问题, 南宫市医保中心0319-51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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