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交安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自2022年5月份以来我大队组织警力常态化开展了重点交通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安全出行习惯,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整治行动中,大队全天候通过采取路口定点整治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停车越线、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未挂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纠。截至目前,已查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12.8万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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