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邢台市委、邢台市政府决策部署,南宫市生态环境分局决定以“开年即攻坚、起步即冲刺”的态势推进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力保障邢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一是依托科技手段加强巡查监管。通过企业用电量、在线监控、高清视频监控等环保大数据,时时监控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交由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处理。二是实施低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以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炉窑为重点,开展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整治;对采用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进行升级治理;对采用氧化镁等脱硫工艺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三是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取消废气系统旁路,必须保留的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后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