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邢台市纪委安排部署,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南宫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四风”突出问题、基层“10类+”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六项重点整治工作,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现将整治重点公布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1.政务服务领域。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对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诿扯皮、懒政怠政问题;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及时,惠企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问题;服务企业作风不实,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问题,人为设置障碍,刁难办事企业、群众,增加企业、群众负担问题。 2.涉企执法领域。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执法过多过滥,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问题;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罚、“一刀切”等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小鬼难缠问题。 3.政府诚信领域。招商引资、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问题;以政府换届、责任人调整、政策变化、财政紧张为借口的失信行为;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不按既定解决方案执行的“二次失信”等问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行为。 4.涉企司法领域。涉企案件“有案不立”“久审不结”“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和涉案财物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影响公正司法”等突出问题;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破解执行难不力等问题。 5.其他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不力,各级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1.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一刀切”、层层加码、任性用权、抓落实简单机械、破坏营商环境,推诿扯皮、为群众办实事不上心、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 2.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弄虚作假、整改进度虚报谎报等问题。 3.生态环境领域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野蛮粗暴执法、越权执法、徇私枉法以及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销号,乱收费、乱罚款及罚款收缴程序不规范、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问题。 4.审批权力滥用、暗箱操作、办事程序不公开、权力运行不透明,特别是行政效能低下问题;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设置审批前置条件、不作为、乱作为、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但事情仍然难办等突出问题。 5.生态环境部门与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就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自动监控等方面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等问题。 6.乡镇环保所等其他参与环境治理的相关单位人员借环保督查之名乱罚款、乱收费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只表态不落实,简单化、照搬照抄、“一刀切”以及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等突出问题,对相关政策规划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以及来回“翻烧饼”等问题。产业发展方面,谋划论证不足、缺乏统筹、盲目决策、违规决策,急功近利、盲目硬干、大呼隆,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建“高大上”项目、“堆盆景”、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政务服务窗口和为民办事岗位,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民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基层减负方面,考核评估、督查检查名目繁多、变形走样等问题,过度留痕、填表报数和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等问题,以调研督导、行业监管、执法检查之名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等工作任务落实等方面,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等问题。乡村产业振兴项目方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后续扶持和服务设施跟不上,扶贫项目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方面,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就业指导培训政策落实不力、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等问题。 3.粮食采收、销售、消费各环节“跑冒滴漏”等损失浪费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割青毁粮、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问题。 4.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等惠农补贴资金方面,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蝇贪”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方面,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围标串标、偷工减料、质量监理不严等乱象以及工程项目拖延结算兑付等问题,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利用隐蔽间接手段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监守自盗、贪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 5.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人权、事权、财权方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综合执法队长、派出所长、市场监管所长、卫生院长、中小学校长等重点岗位,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收受贿赂等“微腐败”问题。小微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权力边界不清晰、操作流程不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村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 6.婚丧事宜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村霸”等欺压群众和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 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域,在项目招投标环节,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插手立项规划,设置排他性条款、明招暗定、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插手工程监理、工程验收,非法发包、转包、分包,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插手工程款拨付以及贪污、套取、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在项目监督管理中,对项目设计把关、施工管理、审计验收、资金拨付、建后管护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滥用职权、内外勾结、关联交易、套取资金、输送利益、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问题。 2.以合作名义将国有股权资质资源让渡给民营企业,搞“影子股东”“影子公司”“国皮民骨”等问题。 3.基层粮库“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空进空出、压级压价、吃拿卡要等“靠粮吃粮”问题。 4.综合执法、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监管缺失缺位、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5.粮食收购环节内外勾结、“空买空卖”等各类“关系粮”问题;存储环节数量不实、质量不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轮换环节搞“转圈粮”、套取轮换差价、虚开发票等问题;销售环节以“低价买入、高价入账”“高价卖出、低价入账”方式截留资金进行私分、销售不合格成品粮、吃拿卡要等问题。 6.虚开结算凭证、签订虚假购销协议、虚报瞒报储备或轮换数量,搞“空转”贸易,骗取各类财政补贴、贷款本金或财政贴息等问题。 7.违规盗卖、销售、处置国家储备粮等物资和办公、仓储设施等涉粮资产,把关不严造成收储粮油质量不达标、国有资产流失等失职失责、受贿索贿等问题。 8.国有粮食企业滥用土地资源、股权资质资源和免税优惠等政策性资源,乱投资、乱担保,乱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经济损失,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问题;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照搬照抄、野蛮操作问题;玩忽职守不作为,消极应付、冷横硬推、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行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不尊重客观规律和实际,对上吹嘘美化应付、只报喜不报忧,对下违背群众意愿,急功近利、盲目硬干、违规决策行为;数据造假、杜撰材料、业绩包装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督查检查考核过多、文山会海、层层加重基层负担行为。 2.“吃公函”、超标准接待,以虚假名义变通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违规吃喝问题;以虚列支出套取公款等方式违规购买赠送礼品礼金,以及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送礼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大操大办、分批操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弄虚作假套取费用发放福利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借公务外出之机旅游等公款旅游问题;私车公修、私费公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伪造多人办公等方式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六、基层“10类+”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乡镇行政综合执法队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长、卫生院长、中小学校长、供电所长、派出所长、基层法庭庭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村(社区)“两委”干部等重点人员,以及发改、财政、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管、住建、民政、人社、行政审批、医保、税务、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系统和经济开发区具有执法审批权的科股长及其他廉政风险较大的基层岗位负责人。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邢台市、南宫市委工作安排不担当、不用力问题,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行为;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照搬照抄问题,“一刀切”、层层加码行为;玩忽职守不作为问题,消极应付、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懒政怠政行为;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对上吹嘘美化应付、只报喜不报忧,对下违背群众意愿,急功近利、盲目硬干、违规决策行为;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数据造假、杜撰材料、业绩包装等弄虚作假行为。 2.“舌尖上的浪费”、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不吃公款吃老板”、转入地下搞吃喝以及变通报销公款吃喝费用;违规组织参与赌博等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让私营企业主负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变相旅游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 3.执法不严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及办关系案、金钱案;在惠民资金申报分配中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搭车收费;对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态度粗暴;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土地承包中程序违规、搞利益输送;为“村霸”“街霸”代言,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4.利用职务影响力,收取好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处置、侵占或长期占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以及以治理名义盗采国家资源;违规套取侵占挪用克扣专项资金、补贴款项;在项目建设中,暗箱操作、规避招投标,违规承揽工程;违规持股或参与企业经营分红获利;故意设置障碍,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巧立名目搞权力寻租以及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 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举报电话:0319-5056056 2.举报邮箱:ngjwxfjb 163.com 3.来信地址:南宫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以上问题积极举报、监督。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中共南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宫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